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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关于选派2018年秋季赴国(境)外交换生的公告

文章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审核人:甘春妍 时间:2018/03/09 点击次数:
审核 甘春妍 视频

我校2018年秋季赴国(境)外交换生项目现已启动,现将有关报名和选拔方法等事项公告如下(所申请的系所必须与本专业相关,详情见各校官网):

 

一、申请院校一览表

学校名称

选拔对象

时间

派出名额

相关链接

备注

台湾静宜大学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期2018.09至2019.02

2名公费生

13名自费生

www.pu.edu.tw

系所介绍:http://www.mainlandchina.pu.edu.tw/school/super_pages.php?ID=school1

交换生手册见附件

台湾

“中央”大学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期2018.09至2019.02

1名公费生

9名自费生

http://www.ncu.edu.tw/

1.可选修通识课,参见:

https://course.ncu.edu.tw/Course/main/query/byGeneral  

2.因宿舍床位紧缺,可能以抽签方式确定居住学校宿舍的名额,未被抽中者将在校外居住

3. 系所介绍:

http://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  

交换生手册见附件

台湾

义守大学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期2018.09至2019.02

待定

http://www.isu.edu.tw/pages/pages/

交换生手册见附件

葡萄牙

布拉干萨理工学院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期2018.09至2019.02

2名公费生

2名自费生

http://www.ipb.pt

课程可参考:

http://portal3.ipb.pt/index.php/en/guiaects/degree-programmes/bachelor-programmes-licenciado-degree

公费生需在我校缴纳伙食及小镇双人间住宿费

自费生无需缴纳对方学费,但需自行承担住宿及伙食

托福550分或以上;雅思6.5或以上者优先考虑

日本

新泻大学

大一、大二学生

一学期2018.09至2019.02

5名公费生

http://www.niigata-u.ac.jp/index_e.html

课程可参考:

http://www.niigata-u.ac.jp/information/2016/8618/

需提供日语学习证明或级别证书

注:自费生在交换期间需按接待学校国际学生的学费标准缴纳该校的学费,并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赴境外学习期间学费缴纳办法(试行)》规定,缴纳我校学费。

 

二、报名资格(除上表要求,申请者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绩点3.0或以上;

2. 身体健康;

3. 已修的课程全部及格;

4. 无拖欠学校的学费、图书、宿舍费;

5. 父母同意;

6. 符合接待学校的入学要求和其他规定。

 

三、报名时间

    学生先向各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请各学院(部)自行安排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各学院(部)按名额推荐学生并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统一将下列材料于2018323日下班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木铎楼A808)。材料不齐、未按相关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资料

1. 申请表(见附件)

2. 学习计划(500字以上)

3. 身份证复印件

4. 在校证明(学校教务处开具)

5. 中英文成绩单(学校教务处开具)

6. 家长同意函(见附件)(家长不在珠海的可先交扫描件,同时请家长寄原件

7. 推荐信(必须有老师签字)

8. 雅思、托福证书、日语学习证明或级别证书;

9. 其他辅助材料

 

五、选拔方法

1.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申请台湾交换生的,可选择是否接受调剂到其他台湾高校);

2.学院(部)推荐侯选学生,根据各学院(部)学生人数比例选拔候选学生;各学院(部)选拔时间、方法自行确定;

3.我校对侯选学生进行审核、笔试、面试,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时间、地点待定);

4.接待院校对入选学生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交换生推荐名单。

 

六、其他事项

1. 我校学生赴对方院校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对方院校的学位;

2. 学生交换学习期间的相关事宜,按照学校发布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 一旦通过选拔,不得放弃交换机会;

4.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分互认暂行管理办法》,我校承认学生在对方院校修读的相应课程和学分;关于选课及学分,学生应主动与所在学院(部)相关老师联系;

5. 公费学生无须缴纳对方院校的学费,但须自行负担住宿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自费生需缴纳对方大学学费;

6. 办理签证时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按实际情况填写申请材料;签证办理时间较长,会占用暑假时间,请申请者做好时间安排;赴台学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因公赴台手续,必须团进团出;

7. 选拔期间,学生、老师及家长均不得与对方大学直接联系,干涉选拔进程,违规者将被取消推荐资格;

8. 如后续因特殊缘故无法成行,风险由学生自行承担,学校将妥善处理在校选课等相关事宜;

9. 赴葡萄牙布拉干萨理工学院交换的学生,根据两校协议,含住宿费和食堂伙食费(周日和假日除外),参加该项目的学生交换期间需办理退宿,并要按我校住宿标准和餐饮标准缴纳费用,到达交换学校后的食宿费不需再缴纳。但须自行负担旅费、书籍费、交通费、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和其他属于个人支出费用。

 

七、联系人:

方老师,联系电话:6126756

 

附件:

  附件1. 赴台湾交换生 申请表.doc 

  附件2. 赴国外交换生 申请表.doc

    附件3. 家长同意函.doc

    附件4. “中央”大学交换生手冊.pdf

    附件5. 义守大学交换生手册.doc

    附件6. 静宜大学交换生手册.pdf

    附件7.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境外交换生管理暂行办法.pdf

    附件8.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赴台交换交流学生管理办法(暂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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