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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办理户籍业务的通知

文章来源:保卫处 审核人:李春波 时间:2019/01/09 点击次数:
审核 李春波 视频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通知及保卫处工作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寒假期间保卫处户籍业务办理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2月22日),保卫处暂停办理户籍业务。在此期间,教师及在校学生如需借用《户口本》,可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前往珠海(国家)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办理《户籍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户籍证明》与《户口本》具有同等效力;

2.保卫处2019年2月25日(周一)开始正式上班,办公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毕业生如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请于2月25日后工作时间办理,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3.珠海(国家)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业务大厅春节放假时间为2019年2月 4 日至2月 10 日(除夕至初六),2月11日(初七)开始正常受理业务,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为保证全体师生办理户籍业务的顺利进行,请师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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