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合格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8]2907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合格性评估具体实施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9]2号)的要求,截止至4月12日,我校中德合作办学项目已完成合格性评估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现按教育部要求对自评报告中的基本信息和办学情况简介两部分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个工作日(2019年6月5日至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系,电话:6126751,邮箱:international_office@bnuz.edu.cn。
特此公示。
教育部2019年中外合作办学合格性评估公示链接:
http://www.cdgdc.edu.cn/hzbx/bx-index.action?xmbh=BX_2019_1&jlbh=9003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