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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优化调整园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12月12日)

文章来源: 审核人: 时间:2022/12/1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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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二十条”“新十条”的防控优化措施要求,根据珠海市最新防控政策和园区实际,决定自12月12日起调整园区疫情防控措施,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入校管理

以白名单为基准,严格落实校门出入管理措施。人员和车辆进入必须查验校园卡或入校二维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入校;非白名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校。倡议市外返校人员到校内健康监测房完成抗原检测,学校将免费提供生活保障。

二、学生返乡工作

12月13日,开放并受理学生离校返乡网上申请(采用“申请-备案”制,申请时间:12月13日8:00起至12月18日23:00),学生备案后可离校,离校学生原则上下学期前不再返校。12月18日后恢复离校返乡“申请-审批”制。离校返乡期间,可申请参加线上教学。

三、教学考试工作

期末考试安排,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在校学生,参加线下考试,完成考试后申请离校返乡。

离校返乡学生,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同步线上考试;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的,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校区毕业年级学生,可申请下学期初缓考;非毕业年级学生,参加此课程在下一个授课周期的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分校学生,可申请下学期初缓考。

考前处于居家健康观测期的学生,在校内健康监测房的,参加同步线下考试;在校外健康观测场所的,具备线上考试条件,可申请参加同步线上考试,不具备线上考试条件,可申请缓考。

返乡和教学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按学工部门和教务部门通知执行。

四、校内活动

除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外,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确有必要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尽量压减规模、缩短时间、严控人流量。活动组织单位须做好参加人员的台账管理,活动现场人员口罩必戴、体温必测、场所码必扫。线下参与超过50人的活动,须按流程向园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批。

五、健康监测

(一)抗原检测阳性人员,由后勤部门防疫专员统一安排至校内健康监测房,等待转运至高新区健康港湾健康监测(阳性人员处置专线电话:3683373)。

(二)疑似新冠症状的人员和抗原检测阳性人员的同住人员,请及时向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或辅导员报告,由后勤部门防疫专员统一安排抗原检测。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请师生员工坚持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坚持“两点一线”,减少社会面接触,继续坚定信心、保持耐心,承担起“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配合和做好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园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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