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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04/12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我校青年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加强科研队伍建设,促进学科建设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水平,经学校领导同意,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3年度青年教师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编制人员,未主持科研团队或博士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岁。申请人在我校工作期间只可获得一次青年项目资助。

二、本年度项目申报不设“课题指南”,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自由申报。项目需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经费预算合理;能够在该研究领域取得较好的科研成果,有潜力获得较高级别科研项目,能对学校学科建设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三、鼓励青年项目以论文著作或科研项目作为最终成果进行申报,原则上要求1至2年内完成,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项目须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主持市级(含市级)以上的纵向科研项目1项;

2、主持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CSTPCD收录期刊发表论文2篇;

4、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A&HCI、CPCI-S、CPCI-SSH、EI收录刊物发表论文1篇;

5、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著作1部(未获得学校出版资助),或发明专利1项或软件著作权1项等。

项目最终成果须与项目研究方向一致,且以有效方式标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第一单位。

四、本年度青年项目拟资助30项,一般资助额度为1.5万元。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如项目未通过验收,收回全部资助经费。

五、申请人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书》,由所在单位(院、部)主管科研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发展部科研与研究生事务办公室。

发展部科研与研究生事务办公室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书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专家组拟定立项名单。拟立项名单经发展部部长审定后报学校主管校领导审批,由发展部科研与研究生事务办公室予以公布,签订项目合同及承诺书。

六、各申报单位须于4月25日17:00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 6126553

附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青年教师科研项目申报书

发展部科研与研究生事务

201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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