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8年9月10日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08]11号),2008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已经开始启动。现将该通知的有关事项和我校具体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说明
(一)申请者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我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围绕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两大任务,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
(二)申报者要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7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全省共立项4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该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
二、申报要求
(一)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四)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申报办法
(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者,需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1)。请申报者于9月20日前提交一份申请评审书到科研处审核。
(二)9月24日前,请申请者把审核合格后的申请书打印一式7份(按填表要求装订好)交科研处,并发电子版至kyc@bnuep.com。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6126553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
科研处
二00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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