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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1/17    

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08]6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0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前务必认真阅读并遵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9年度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使用2009年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登录基金委ISIS网络信息系统下载(https://isis.nsfc.gov.cn/)。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二份(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并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为保证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学校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令第487号)的精神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4.请申请者务必于2009年3月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杰青一式三份)和电子申请书交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

由于分校教师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需通过校本部报送,各单位一定严格按上述时间报送申请材料,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联系人:胡惠平 电话:6126553

科研处

200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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