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师(珠)校发[2009] 38文件)的精神,分校2011年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限于2010年1-12月内我校在职教职员工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或发表的获奖类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著作类成果、艺术类成果、授权专利和著作权、研究报告等。
二、申报奖励的成果需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返回),没有原件不予确认。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版权页等。研究报告需提供被政府部门采用的证明原件。在《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能检索到的论文无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获奖类科研成果如获政府奖金奖励的需提供奖金金额证明。
三、成果申报需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科研成果统计表》的样式录入,以学院、部为单位,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发展部科研与研究生事务。
四、报送时间截止2011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发展部科研与研究生事务
201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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