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科工贸信[2012]1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1)和《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2),现将2011年度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根据《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科学技术奖设立四类奖项,分别为:
(一)珠海市科技突出贡献奖;
(二)珠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珠海市自主创新促进奖;
(四)珠海市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符合《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所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以下:
(一)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须通过珠海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zhkgmx.gov.cn)填写报奖项目申请资料。
(二)申报项目的第一完成者必须是在本市依法纳税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合法组织或者公民。
(三)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应是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评审、检测、验收、专利授权、行业审定等),并进行了市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之前补办登记手续)。(市级科技成果鉴定及市级科技成果登记的详细内容请登陆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www.zhkgmx.gov.cn”的“办事指南”栏目查询)
(四)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指应用技术类)、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须进行2010和2011年度企业审计,出具两个年度的企业审计报告,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上传。
(五)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指应用技术类)、归国科技人员创业奖的项目须进行2010和2011年度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出具两个年度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并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上传。申报市科技突出贡献奖的项目经我局受理申报后,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及纳税数据将由我局统一委托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进行复核。
(六)申报市科学技术奖(自主创新促进奖除外)的项目应当是2009年以来经有关部门组织评价、2010年1月1日前已投产或实施的科技成果。
(七)申报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名称、申报奖项名称及奖级、主要完成人员名单须在申报单位内部公示,内部公示文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上传。
(八)一个项目只能申报一类奖项。
(九)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单个项目的授奖人数不超过5人,授奖单位不超过3个。
(十)申报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项目应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授权的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品种权、新药证书等,农作物新品种必须通过审定;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是以论文、专著的形式公开发表,并被同行所认可。有关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的附件上传。
(十一)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十二)其他申报材料请按《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的要求提交并上传。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首先注册,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申报人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后才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各单位注册后,按照《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及其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通过网络提交申报书及相关资料。待我局预审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与附件一式2份,按照顺序(先申报书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科技成果科。打印的书面申报书须与网上填报资料一致,并签字盖章,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请勿用塑料夹或文件夹等外包装。同时,打印提交《申报项目简况表》一式20份,以A4纸正反面打印,每个项目仅限一张纸,一并提交科技成果科。
四、申报时间
本次珠海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4月15日下午5时。我局科技成果科网上预审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下午5时。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纸质申报书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7日,过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7704550
联系科室:科技成果科
地址:东风路2号市府大院5号楼11楼1103、1104室
联系人:肖茜虹、郑雷
联系电话:(0756)2139396、2113863;传真:2119090电子邮箱:kjjxqh@zhuhai.gov.cn
kjjzl@zhuhai.gov.cn
附件:1.《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珠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填写说明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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