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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网公布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有关材料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04/01    

教技司[201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推进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2012-2014),我司分别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司[2012]10号)、《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学风建设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教技司[2012]111号),要求各单位开辟学风建设专栏,报送学风建设相关材料。各单位做了大量工作,此项报送工作已于去年基本完成。

今年,按照《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拟将各单位学风建设“三落实、三公开”情况在教育部门户网站:“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专栏上予以公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在严格落实“三落实、三公开”(即: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的基础上,修改并完善各自学风建设专栏,规范挂网内容。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要建立本单位的学风建设专栏,并能链接到地方高校的学风建设专栏。

各单位学风建设专栏要求公布的内容见附件1,以上两项工作请于2014年5月5日(周一)前完成。

3. 请于2014年5月12日(周一)前修订已报送的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家和团队相关材料,并和“三落实、三公开”相关材料一起以正式文件形式重新报送我部邮箱。报送要求见附件2。

4.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此项工作,严格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挂网和报送任务。我部将在教育部门户网站:“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专栏中公布各单位完成情况及“三落实、三公开”相关材料。没有按期完成的单位,将记入诚信档案。

联系人: 陈 茜 朱小萍

电话: 010-66096933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南楼419

E-mail:kjw6933@moe.edu.cn

附件:1. 各单位学风建设专栏要求公布的内容

2. 各单位报送“三落实、三公开”材料的要求

教育部科技类学风建设办公室

(教育部科技司代章)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各单位学风建设专栏要求公布的内容

(5月5日前完成)

1. 学风建设机构正式文件

2. 学术规范制度正式文件

3. 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正式文件

4. 学风建设其他相关制度和文件

5. 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6. 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家和团队

7.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联系人

附件2:

各单位报送“三落实、三公开”材料的要求

(5月12日前报教育部)

1.正式文件:××单位关于报送“三落实、三公开”材料的函.pdf

附件1:学风建设机构正式文件pdf扫描件

附件2:学术规范制度正式文件pdf扫描件

附件3: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正式文件pdf扫描件

附件4:修订的学风建设优秀科学家和团队相关材料

附件5:学风建设专栏网址及主页截图

2. 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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