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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07/16    

关于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申报通知》(粤社科规划办通[2009]14号),2009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已经开始启动。现将该通知的有关事项和我校具体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说明

(一)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分两类:1.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2.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自行设计具体申报课题。

(二)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三)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立项4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2万元;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立项100个左右。

二、申报要求

(一)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二)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

(三)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四)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五)申请者须交纳项目评审费,每个项目150元。

三、申报办法

(一)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广东省社科规划办网(http://www.gdpplgopss.gov.cn)注册,我校代码为15012。

(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报者在学科分类中分别选择“教育学、心理学”;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申报者选择“教育科学”。

(三)9月30日前系统受理申报,请申请人及时填报。

(四)10月10前提交书面申请书原件一份(用申报系统直接打印),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6126553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

200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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