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高思[2009]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与理论创新,提高学科建设水平和思想政治教育质量,决定组织开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术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
凡属2007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究成果均可参加本次评选。
二、参评成果的类型
学术专著(不含教材、辅导教材、工具书、论文集);学术论文;研究报告。
三、参评成果的要求
(一)学术专著由出版社公开出版;学术论文须在公开刊物或《思想教育探索》上发表;研究报告包括向校、省、中央有关部门提供的咨询报告、决策报告、调研报告等(须附有采用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的第一著(作)者或独著者方能申报;每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凡已获得全国、教育部、省市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申报。
(三)数量要求:报送专著原件2份;论文、研究报告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A4纸)。无专著申报的院校可增加申报1篇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名额分配
(一)国家重点本科院校、省属重点本科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3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4篇。
(二)一般本科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2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3篇。
(三)国家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1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2篇。
(四)一般高职高专院校可申报专著不超过1本,论文及调研报告不超过1篇。
五、奖励等级
本次评选设专著一等奖2部,二等奖4部,三等奖8部,优秀专著奖若干部;论文和研究报告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20篇,优秀论文奖若干篇。
六、其他要求
评奖成果报送时间至2009年11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41号信箱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办公室(特快专递及专人送达地址:中山大学文科大楼210室),邮编:510275,联系电话/传真:020-84114819,电子邮箱:gdsyjh@126.com 联系人:李健飞。
附件: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术研究成果申报表
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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