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见师(珠)校发[2009] 38文件)精神,2010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即将实施。为做好科研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限于2009年1-12月内我校在职教职员工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和发表的获奖类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与艺术类作品、著作、教材、发明专利、研究报告等。
二、申请奖励的成果需报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没有原件不予确认。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版权页等。研究报告须提供被政府部门采用的证明原件。
三、成果统计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科研成果申报表》的样式录入并以学院、教学部、处室为单位统一报送科研处。
四、报送时间截止2010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科研成果申报表》
科研处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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